就此讓國人相信我國的勞動市場將更彈性化,勞力派遣將成為趨勢,且人力仲介業者也大力鼓吹人力派遣的好處。
依我國的勞動基準法第九條規定,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兩者。
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;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。
亦即,只要企業雇用人力的工作是持續性的,就不得採定期契約聘僱。
其實,不是所有非正規工作都不好。
就像有些勞工喜歡移動就業,四海為家,到處工作。
有些年輕人則偏好打工,自由自在,就可以選擇成為飛特族,以打工為業。
有些專業人士,如醫師、設計師可以擔任專業外包人員,自己組成團隊,或是加入他人行列,承包專案,提供專業服務,互相支援爭取包案。
但是,選擇非正規工作者必須先做好風險評估,有幾分斤兩做幾分事。
人力派遣是掛名在人力仲介公司旗下,由其代為尋找非正規工作,提供就業諮詢、職前訓練、媒合、工作分派、售後服務等。
一旦找到工作必須支付仲介與服務費用。
然而,人力派遣勞力很難融入服務單位,形成企業認同;由於是邊陲工作與分散特質,也不容易達到品質管理。
對勞工來說,也不易獲得就業保障,更不會有勞工集體意識,因此,並不是一個長期穩定的勞動力來源,也不是企業核心勞動力的最佳選擇。
依勞動基準法規定,屬持續性工作本應以不定期契約雇用,就沒有人力派遣空間。
可是,有些企業、學校、機關本業之外的人力需求量少且不穩定,如修電腦、清潔、辦活動等,固定雇用員工來做這些事的確划不來,改以契約勞工可能是較好選擇,那麼,這些勞工人在何處?
此時,人力仲介似乎就可大大發揮其功能。
參考資料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7120105538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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